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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20号)
发布日期:2020-03-17 浏览次数:
近期,防范新冠肺炎疫情输入风险压力增大。为切实做好境外来汉(返汉)人员疫情防控和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3月17日零时起,对所有境外来汉(返汉)人员实施申报管理,统一接送至集中隔离点,进行14天的隔离观察,隔离人员费用自理。
新冠肺炎境外输入病例的医疗费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患者个人负担。经认定的困难人员发生的费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医疗救助。
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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