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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2018—2019 学年大学生暑期综合实践总结 表彰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29    浏览次数:

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学〔2019〕44号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现将《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2018—2019学年大学生暑期综合实践总结表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切实遵照执行。

                              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
2019年8月28日


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2018—2019学年大学生
暑期综合实践总结表彰工作方案
  
  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我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强化青年素质教育,引导学生知行结合。根据《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2018—2019学年暑期综合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学〔2019〕36号)要求,我校于2018-2019学年暑假开展了以“不忘初心跟党走,牢记使命勇担当”为主题的“四个一工程”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为选树典型、表彰先进、推广经验,学校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暑期综合实践总结表彰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集体奖项
  1.暑期综合实践优秀组织单位。共表彰5个,各颁发奖金1000元及奖牌。
  2.暑期综合实践优秀实践团队。表彰数量不超20个。其中,特等奖1个,颁发奖金3000元及荣誉证书;一等奖1个,颁发奖金2000元及荣誉证书;二等奖2个,各颁发奖金1000元及荣誉证书;三等奖若干,各颁发奖金600元及荣誉证书。
  3.“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优秀团队。表彰数量不超过10个,各颁发奖金600元及荣誉证书。
  (二)个人奖项(表彰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1.暑期综合实践优秀指导老师。共表彰5人,各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600元。
  2.暑期综合实践标兵。共表彰10人,各颁发荣誉证书及躬行学子奖学金600元,奖励2个第二课堂学分。
  3.暑期综合实践先进个人。按各学院非新生班级学生人数的1%进行评选,共表彰156人,各颁发荣誉证书及价值100元的奖品,奖励1个第二课堂学分。
  4.暑期综合实践积极分子。按各学院非新生班级学生人数的5%进行评选,共表彰733人,各颁发荣誉证书及价值50元的纪念品,奖励0.5个第二课堂学分。
  5.招生宣传工作优秀学生评选表彰按《关于开展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招生宣传)总结表彰的通知》(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办〔2019〕57号)执行。

  二、评选条件
  (一)暑期综合实践优秀组织单位
  1.高度重视大学生暑期综合实践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广泛开展宣传动员,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暑期综合实践活动。
  2.各班级按要求召开学习活动方案和总结活动成果的主题班(团)会。
  3.全面做好暑期综合实践活动的服务和指导工作,为实践团队安排指导老师,进行跟踪指导。
  4.暑期综合实践工作总结全面,各类总结评比材料内容详实,并按时报送。
  5.积极申报“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学校分配的任务数,并及时提交有关材料。
  6.重视宣传工作,对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或事迹及时进行宣传报道,评选过程中利用了易班等网络新媒体平台。
  7.建立相对固定的社会实践基地的单位优先考虑。
  (二)暑期综合实践优秀实践团队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优秀团队
  1.暑期综合实践优秀实践团队的参选对象需通过学校立项或指导单位同意立项(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校级立项项目),“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优秀团队必须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2.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实践活动时长不少于一周,有过程台账记录或较详细的活动记录。
  3.团队社会实践成果质量较高(正文不少于3000字),有活动图片、媒体报道、单位鉴定等支撑材料。
  4.实践主题符合学校要求,内容丰富,形式新颖,能够体现当代大学生在新时代下立足国情、扎根实践,为群众谋福利的良好精神风貌。
  5.暑期综合实践活动前期准备充分,有完整的活动策划和详细的活动记录。实践活动开展有序,团队成员合作意识强,社会实践活动对实践地产生了积极影响,实践单位或实践指导老师对实践活动给予高度评价。
  6.在实践过程中注重活动宣传,能够提供一个介绍实践活动的微视频(时长5分钟左右),有媒体进行正面报道的优先考虑(主要依据报纸、电视录像、网页截屏等资料)。
  7.“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优秀团队,着重考察其是否符合实践地精准扶贫工作和乡村振兴要求,完成项目对接或签约的项目优先考虑。
  (三)暑期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
  1.积极主动联系和推动建立校外社会实践基地。
  2.全程指导学生团队的实践活动,在选题、策划、立项、实施、总结等方面均对学生团队有较大帮助,所指导团队获评优秀实践团队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优秀团队。
  (四)暑期综合实践标兵
  1.符合暑期综合实践先进个人的条件,实践时长不少于一周。
  2.实践活动在各学院学生中产生了积极影响,受到实践单位或实践指导老师的高度认可,在实践过程中注重活动宣传。
  3.社会实践成果质量较高(不少于2000字),有活动图片、媒体报道、单位鉴定等支撑材料。
  (五)暑期综合实践先进个人和积极分子
  1.暑期综合实践先进个人:实践活动主题符合学校要求,认真选题、策划、组织、参与和总结社会实践活动,个人在活动中受到教育、启迪和提升,社会实践活动记录表填写完整,内容真实丰富,体会全面深刻。
  2.暑期综合实践积极分子:实践活动主题符合学校要求,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体会深刻,社会实践活动记录表内容真实。

  三、评选办法
  暑期综合实践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由符合条件的个人填写申报表进行申报,各学院分团委组织评选,校团委审核。优秀指导教师由教师本人申请,校团委结合优秀实践团队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优秀团队评选结果等因素进行评选。暑期综合实践优秀实践团队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优秀团队不能重复申报,个人奖项原则上不重复申报。
  优秀组织单位由符合条件的学院或部门自主申报,校团委组织评选。优秀实践团队、标兵候选对象由各指导单位推荐,校团委组织评选。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管理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各推荐3名标兵候选人,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各推荐2名标兵候选人,其他学院各推荐1名标兵候选人。最终未评选为标兵的候选人自动评为先进个人。

  四、工作安排
  (一)总结交流
  各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做好评选和推荐工作。各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共同组织开展大学生暑期综合实践活动总结交流会,分享交流社会实践经验成果,动员符合条件的团队和个人积极申报学校评选表彰项目,并做好会议记录,各班级申报的优秀成果需通过易班平台进行展示。
  (二)评比表彰
  各学院按照评选条件对各班级推荐的学生暑期综合实践成果进行评比,评比结果在学院内公示。各学院分团委于9月6日16:00前将参评资料(申报表、社会实践活动记录表、社会实践成果、支撑材料等)纸质版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统一发送至校团委邮箱wsytw@126.com。所有奖项(含招生宣传系列)不重复表彰,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进行奖励。
  9月7日—9月23日,校团委对各学院提交的暑期综合实践参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相关部门及各学院师生代表对暑期综合实践标兵、优秀实践团队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优秀团队、优秀组织单位进行评选,初拟表彰名单,经学校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于新生开学典礼上进行公开表彰。
  (三)宣传展示
  优秀成果将由校团委编印成册,并通过网站、微信、易班等平台进行宣传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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