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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通告

发布日期:2018-04-16    浏览次数:

  2018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已于4月16日到账,学生处、财务处正在组织发放,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国家助学金分两次发放,本次发放50%,即一等发放2000元,二等发放1500元,三等发放1000元。
  二、本次助学金由建行阳逻开发区支行采取转账支付的方式发放,一律不发放现金。
  三、凡以学生本人身份证开户的武汉市建设银行龙卡(储蓄卡)账号,预计在4月20日前到账;如4月20日前未到账,请及时与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四、在国家助学金发放后,如有以下情况的,请广大师生及时向学校投诉:1、任何人(含教职工、社会人员等)要求平分助学金、将助学金交作班费、从奖助学金中拿“回扣”、“咨询费”、“手续费”或变相收取学生好处的;2、获得助学金的学生存在请客、送礼,有高消费行为的。一经查实,学校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如发现将助学金用于请客、送礼的,一律取消本学年和下学年受助资格,追回已发放资金。 
  五、各学院应及时召开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会议,严肃纪律,明确要求,确保国家的资助政策落到实处;要适时召开座谈会,对受到资助的同学进行励志、感恩、诚信等专题教育,充分发挥资助育人功效。
  联系人:商老师
  联系电话:027-89646269;13207159047
  联系邮箱:wsyxsc@whsw.edu.cn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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