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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自强学子奖学金评选暨寻访2016年“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25    浏览次数:

各院(系),各有关部门:
  为在我校大学生中挖掘和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做有理想、有追求的大学生,做有担当、有作为的大学生,做有品质、有修养的大学生”的重要要求。根据共青团中央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自强学子奖学金评选暨寻访2016年“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励志华章——一起来做“六有”大学生
  二、活动时间
  2016年10月至12月。
  三、评选等级、标准
  本次自强学子奖学金设三个等级,即一等1500元/人,二等1000元/人,三等500元/人,共表彰360人。
  在自强学子一等奖学金获得者中,评审产生10名2016年“大学生自强之星”,各颁发奖学金2000元,对其中事迹特别突出的,可授予“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励5000-10000元。
  其中,“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评选应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申报条件
  (一)全校在读全日制本、专科生(不含2016级学生)。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2015—2016学年度无违纪违规记录。
  (三)遭遇学习、经济、身体、心理等某一方面特殊困难,或遭遇家庭变故等,仍以坚强的意志、顽强的毅力,刻苦学习,完成学业,在自强自立方面事迹突出。
  (四)自觉实践“自强自立、创新创业”的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精神,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参评:
  1.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实践,并取得了一定成绩。
  2.积极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活动,时间不少于6个月,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受到好评的。
  (五)2016级学生,如事迹特别突出,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的,各院(系)可推荐申报参评。往届“大学生自强之星”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五、活动安排 
  (一)10月20日—11月10日,各院(系)、班级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引导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报,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本院(系)候选人,并在院(系)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
  (二)11月11日—11月14日,党委学工部、校团委对各院(系)申报名单进行复核,并将推荐的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20人左右)事迹材料上网公示。
  (三)11月15日—16日,“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通过公开答辩等环节,初步确定2016年“大学生自强之星”10人。
  (四)11月17日—23日,全校大学生自强之星和自强学子奖学金初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后予以表彰。
  (五)11月26日前,结合近年来我校自强自立大学生典型有关情况,择优向团省委推荐“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校团委会同相关院系准备好候选人材料于12月5日前发至团省委指定邮箱。
  (六)11月27日—12月,各院(系)通过座谈会、事迹宣讲会开展“大学生自强之星”先进典型学习活动。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各院(系)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和辅导员会议,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认真部署,加强指导,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二)广泛发动,精心组织。要通过校园网、广播台、主题班会、主题团会、主题教育宣讲会、座谈会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广泛动员,鼓励学生踊跃参与。
    (三)注重实效,扎实推进。各院(系)要将此项活动与学风建设、公寓文化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相互融合、协调推进。
  (四)创新机制,打造品牌。各院(系)要进一步创新机制,挖掘内涵,通过举办班级“自强事迹分享会”、自强事迹图片展、自强事迹微视频微电影、组织自强之星候选人开展志愿实践活动等各类形式挖掘活动附加价值,加强对大学生自强之星典型事迹的宣传,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进一步鼓励广大学生一起来做有理想、有追求的大学生,做有担当、有作为的大学生,做有品质、有修养的大学生。
  (五)坚持原则,确保效果。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好推荐关、审查关、公示关、发放关,特别是要加强班级民主评议工作,确保每一个环节不出问题。评选期间,学工部及各院(系)应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认真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
  请各院(系)于2016年11月10日下午17:00前向学工处报送以下材料:
  1.自强学子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在学工处网站下载,不另行印发);
  2.自强学子奖学金申请表(学工部统一印发至各院系);
  3.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主要事迹材料(500字左右,用A4纸打印),个人生活照一张。
  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交纸质版,其中第1、3项还要求提交电子版,电子版须与纸质版的内容、顺序完全一致。电子版发至wsyxsc@foxmail.com。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027-89646269
        
     2.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2016年自强学子奖学金申请表(学生处统一印发)
                             
                                 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
201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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