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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办公室关于推选“创新创业教育 师资培训班”学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02    浏览次数:

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办〔2016〕54号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意见》(鄂政办发〔2016〕24号)精神,提升我校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和实践指导水平,培养一支专兼结合的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学校决定在2016年7月6日—15日开办“创新创业教育师资培训班”,现面向全校选拔参训学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对创新创业教育有一定了解,初步具备“双创”教育基础和实践指导能力的专任教师、辅导员或其他管理干部,愿意承担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任务(每周2-4节)。
  (二)近三年由学校选派参加过各类创新创业教育师资培训的教师、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方向的内训师、获得过“长河金秋杯”铜奖以上(含铜奖)及“长河阳春杯”优秀指导教师的原则上均应报名参加。
  (三)参与过《大学生创业导航》教材编写工作的教职工,各单位应优先考虑。
  二、推选程序
  (一)组织报名。各部门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采取自愿报名与部门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组织教职工报名(院系名额分配表附后,其他部门名额不限),于7月4日前将报名表交创业学院教务部(联系人:余玉珍,联系电话:89649721)。
  (二)资格审查。创业学院教务部汇总报名情况,会同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共同审核,择优确定参训学员名单,报学校审批。
  (三)公示结果。由创业学院教务部正式公布学员名单,名单一经公示,无特殊情况不得变动。
  三、有关说明
  (一)培训期间由创业学院教务部负责日常考勤与联络服务等工作。学员因故请假,应严格按照学校请假制度办理手续。
  (二)考核采取试讲的方式。由教务处、教育教学督导室、创业学院、教师发展中心等部门组成考核组,安排学员逐一试讲,根据试讲情况评分(评分规则另行制定)。
  (三)培训合格的学员,原则上视为愿意承担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及创客指导任务,并优先承担创新创业教育应用研究课题。学校将根据工作需要,结合个人意愿,统筹安排工作任务,对表现优秀的教师将给予奖励。
  (四)培训内容、地点和日程安排由创业学院教务部另行通知。
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办公室
201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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