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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第二届“长河—金秋杯” 创业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07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各院(系、部、中心)、各有关处室:
     现将《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第二届“长河—金秋杯”创业大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迅速抓好贯彻落实。
                                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
                                 2016年7月6日
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第二届“长河-金秋杯”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为实现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全覆盖,不断提升广大教师“双创”教育的能力水平,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创业潜能,学校决定举办第二届“长河-金秋杯”创业大赛。实施方案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16年7月—10月。
     二、参赛对象与项目大类划分
  我校全体师生均可参赛。
  参赛项目分创意类和实践类。
  创意类项目指还处在策划与论证阶段,尚未实施的项目;
  实践类项目指已付诸实施的创业项目,今后可分为试水(初创)期项目和成长期项目。凡已注册为企业,且运营满3个月的创业项目为成长期项目;其余划归试水期项目。
    创意类项目报名时须提交创业计划书,实践类项目报名时须提交商业计划书(含财务报表)。
  三、大赛赛制
  大赛实行学校、院(系)两级办赛。
  (一)院(系)举办创业竞赛,分项目入围、半决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二)学校举办创业大赛,分半决赛、决赛和总决赛三个阶段。
     四、组织机构
     (一)成立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第二届“长河-金秋杯”学校大赛组委会(简称“学校组委会”)和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第二届“长河-金秋杯” XX院(系)竞赛组委会(简称“院系组委会”)两级领导机构。
     1.学校组委会由学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组成,全面负责大赛的组织与实施。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创业学院办公室,成员为创业学院“两部两办一中心”、校办、教务处、学生处、科技处、校团委、监察处等部门负责人。
     2.院(系)组委会由本单位“双创”教育深改组成员和创业学院“两部两办一中心”及相关职能部门选派的督导员组成。
  (二)成立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第二届“长河—金秋杯”创业大赛评委会(简称“评委会”)。
  1.学校大赛评委会成员主要从“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创业大赛评审专家库”中产生,半决赛评委9-11人、决赛和总决赛评委13-15人。
  2.院(系)竞赛评委会成员主要从“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创业竞赛评审专员库”中产生。院(系)竞赛的评委为7-9人,从专员库中抽签产生的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其余评委由院(系)竞赛组委会研究确定,原则上应至少有一名本院(系)毕业的创业校友代表。院(系)竞赛评委名单确定后,须于院(系)半决赛、决赛开始前报创业学院办公室备案。
  3.确定院(系)竞赛和学校大赛评委时,均遵循“回避原则”。
  (三)设立大赛特邀嘉宾。由政府代表、金融机构代表、知名企业家、工匠教授、创业成功校友代表等组成。特邀嘉宾主要参与互动点评,金融、企业界嘉宾与项目对接。
  五、院(系)创业竞赛
     院(系)创业竞赛按院(系)分赛区实施。
  (一)入围赛。
  教师(含本院系辅导员、教辅人员)创业项目,由教研室组织教师互评、优秀创客学生代表参评。院(系)组委会综合教师互评、学生参评意见,凡是符合基本要求的,均可直接推荐入围。
  学生创业项目,通过召开1-2次“创青春*我来了——长河创客行与创业梦想秀”主题班会评选推荐。以非新生班级为单位开展项目展示与推荐工作,每班至少推荐2-3个项目(具体数量由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掌握确定)参加院(系)入围赛。
  各院(系)在此阶段,可通过头脑风暴创客讨论会、班级沙龙、PPT展示、教学楼和学生公寓的创业文化墙、电子显示屏等各种途径、方式进行展示和推介师生的创业项目。
  院(系)入围赛由院(系)组委会组织,评审出优秀项目参加院(系)半决赛。入围赛形式不限,如计划书通讯评审、PPT路演、集中评审推荐等均可。
  (二)院(系)半决赛。
  从入围赛中胜出的项目负责人需撰写规范的创业计划书,参加院(系)半决赛。半决赛应以PPT陈述形式进行。竞赛场地由院(系)自主安排,也可向创业学院办公室申请安排在创业学院四号教学楼、九号教学楼的创业讲堂。鼓励人数较多的院(系)分年级组织半决赛。
  所有实践类创业项目均可直接参加半决赛。
  (三)院(系)决赛。
  决赛须有PPT展示和答辩环节,具体安排由院(系)自行决定。各院(系)按决赛排名推荐项目参加学校半决赛(具体名额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1.院(系)创业竞赛执行大赛组委会印发的比赛规则和评审标准,可细化。
  2.各院(系)须提前提交创业竞赛方案报创业学院办公室备案。
  六、学校创业大赛
  大赛分类进行。即分为创意组、实践组,分别进行半决赛、决赛和总决赛。
  (一)半决赛。
     1.从各院(系)推荐入围学校大赛的项目中通过评审专家分类评审,选出创意类项目25个,实践类项目15个参加半决赛。
  2.半决赛流程:参赛项目赛前抽签决定顺序。由项目负责人PPT陈述、展示5分钟(实践类项目8分钟),评委提问5分钟(实践类项目8分钟)。陈述、提问完毕评委打分。 创意组取前8名、实践组取前5名直接进入决赛。
  (二)复活赛。
     1.院(系)组织未入围学校半决赛的项目团队报名,根据各院(系)项目总数情况,推荐1-2个。
  2.创业学院组织评议团举办沙龙活动。评议团由评审专员9-11人组成。
  3.复活赛议程:团队代表介绍完善后的项目思路,其他成员补充;评审专员点评;其他项目成员提出建议;主持人主持投票评选创意类、实践类各1个项目入围学校半决赛。
  4.在半决赛过程中落选的项目中,如有特色项目,经参赛者申请,半决赛评委中过半数评委同意,可从中挑选创意类、实践类各1个项目参加决赛。
     (三)决赛、总决赛。
  1.决赛。
  半决赛创意组胜出项目8个、复活赛项目1个,共9个项目参赛;实践组胜出项目5个、复活赛项目1个,共6个项目参赛;
  创意组决赛分三组PK,实践组决赛分两组PK。
  决赛环节的每个项目团队(或个人)以PPT形式陈述展示5分钟,答辩5分钟。陈述、答辩完毕后,由评委投票,得票最多的1个项目胜出。决赛产生5个(其中创意组3个,实践组两个)项目团队(或个人)金奖,未胜出项目为银奖。
  2.总决赛。
  决赛产生创意组3个项目团队(或个人),实践组两个项目团队(或个人)分别进行同台PK。首先分别进行再推介;接受评委、观众和同台其他团队成员提问;评委打分。按各组得分最高的项目团队(或个人)分别获得长河金秋杯(创意组)总冠军和长河金秋杯(实践组)总冠军。
  七、大赛经费预算
  经费预算总额100万元。
  (一)院(系)竞赛经费(60万元)。
  包括教师参与赛事活动的相关报酬、师生奖励、宣传工作、会务组织、场地布置、评审专员评审费等费用。评委评审费等由大赛组委会另行明确标准。
  经费分配:1.每个院(系)经费基数5000元,另按院(系)实际参与教师每人300元,学生按老生每人20元,新生每人10元标准拨付经费。2.思政课部与人文素质教育中心按实际参与教师每人400元拨付。
  划拨给各院系(部)的经费,由各院系(部)根据大赛组委会确定的专款专用的相关规定,统筹安排使用,不得平均分配给个人。
  (二)学校大赛经费(40万元)。
  主要用于对校级先进团队(个人)、校级优秀创客-极客奖励。其中,主要奖项设置有:
  1.长河金秋杯的校级获奖创业团队(或个人):设长河金秋杯得主2个(创意类、实践类各一个),各奖励2万元;金奖4个,各奖励1万元;银奖9个,各奖励5000元;铜奖25个,各奖励2000元;校级大赛入围奖(指各院系推荐入围学校预选赛,但未取得以上各类奖项的),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奖金由各院系在本单位的专项经费中安排发放,其金额不得超过学校的铜奖奖励标准)。
     2.优秀组织奖3个,提名奖1个;奖励标准另文公布。
  3.优秀“创客”、“极客”奖共566人,幸运观众奖98人,具体奖励办法在八月底研究后另文公布。
     八、工作日程
     (一)7月8日前,学校发布《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长河-阳春杯”创业大赛实施方案》,并通过学校、院(系)组委会进行动员部署,传达到全体教师。
     (二)7月11日前,各院(系)负责将大赛精神,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途径传达给全体学生,让师生积极思考如何策划项目,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
  (三)9月30日前,各院(系)完成半决赛组织工作。
9月底前分阶段推进工作,由学校“长河金秋杯”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提前进行骨干培训,并适时派出督导员到各赛区给予指导。
  (四)10月15日前,各院(系)完成决赛组织工作。
  (五)10月17-21日,在秋季学期第八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活动周内,学校进行本届大赛的半决赛、决赛和总决赛。
     (六)决赛结束一周内进行大赛总结表彰。
     九、工作要求
     (一)各院(系)、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将本次“长河-金秋杯”创业大赛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各单位开展创业竞赛和大赛活动,师生的参与度及工作质量,将作为各单位“双创”教育工作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二)各院(系)专任教师应结合专业教学,原则上每人提供一个项目参赛;思政课部(文素中心)教职员工提供项目,组建学生团队纳入相关院(系)参赛。为避免项目重复,近两年在学校创业大赛中获得三等奖(铜奖)及以上奖励项目不得参加学校大赛,但鼓励原参赛的创意项目转化为实践项目参加实践类比赛。要积极支持更多的优秀创意类项目转化为实践类项目。
  (三)要在全校大学生中广泛开展“创青春*我来了——长河创客行与创业梦想秀”等相关系列活动,由校团委会同长河筑梦众创空间管委会办公室另行研究实施方案,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鼓励各类公益服务类创业项目参赛,鼓励有创业梦想与创业潜质的2016级新生积极参加本届大赛。
  (五)思政课部、监察处及各院(系)要加强《知识产权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同时,还要进一步强化措施,防止出现创业项目计划书(商业书)出现抄袭、剽窃等侵权行为。
  (六)全校“双创教育活动周”系列活动计划,2016级新生入学后的“双创教育工作”计划安排等,由学校“双创”教育深改组另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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