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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长河—阳春杯”创业项目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31    浏览次数:

各院(系、部、中心)、各有关部门:
  现将《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2016年“长河—阳春杯”创业项目大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切实遵照执行。  
 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 
2016年3月30日
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2016年“长河—阳春杯”
创业项目大赛实施方案
  2015年我校举办“长河-金秋杯创业项目大赛”得到了师生积极响应、校内外广泛好评。2016年学校决定举办“长河-阳春杯创业项目大赛”,与“金秋杯”一起构成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创业大赛品牌,进一步营造创新创业教育氛围,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为组织好大赛,并与国家、省市相关大赛对接,特制定“长河-阳春杯”创业项目大赛实施方案。
     一、大赛时间
  2016年3月30 日—4月28日
  二、大赛主题
  追寻梦想  创新创业
  三、大赛分组及参赛项目要求
  (一)学生组。参赛项目要求:1.项目负责人为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2.提交《“长河-阳春杯”大赛报名表》和完整的创业项目计划书;3.进入半决赛项目必须有不少于3人的团队和至少1名指导教师。
  (二)校友组。参赛项目要求:1.项目负责人为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毕业5年以内校友;2.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简介》和项目正常运营的支撑材料;3、提交《“长河-阳春杯”大赛报名表》。
  2015年已参加校级以上创业大赛并获奖的项目不能重复参赛;校友虽参与项目但未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项目不能参赛。
  四、组织机构
  (一)成立“长河—阳春杯”创业项目大赛组委会,由学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组成,校长李友清为组委会主任,党委副书记李斌成为副主任,全面负责大赛的组织与实施。
  (二)成立由创业学院、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组委会办公室,在创业学院办公。校务委员兼教务处处长董妍玲为办公室主任,创业学院院长助理余汉兵、苏以全,学生处处长姚贤民为副主任,负责大赛日常工作。
  (三)各院(系)分别成立“长河—阳春杯”创业项目大赛领导小组,院(系)党政负责人为组长,分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负责人为副组长,负责本院(系)学生和校友参赛组织工作。    
      五、大赛日程安排
  “长河—阳春杯”创业项目大赛分为五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3月31日-4月5日)
组委会安排在学校各种网络媒体、电子显示屏发布大赛预告;院(系)召开全体师生动员大会。
  (二)院(系)推荐(4月6-10日)
  各院(系)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学生寒假创业项目计划书初评工作的通知》(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办〔2016〕10号)精神,对在校生提交的创业项目计划书进行初评,并按要求推荐优秀项目报组委会办公室。同时负责宣传动员创业校友参赛。
  4月9日下午5点前,各院(系)分学生组和校友组向创业学院报送《长河阳春杯创业项目大赛报名表》和《长河阳春杯创业项目大赛汇总表》。
  4月10日上午,组委会办公室对各院(系)推荐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反馈给各院(系)。
  (三)交叉互评(4月10日-12日)
  通过资格审查的创业项目由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发送电子版文稿至各院(系),各院(系)领导小组组织专班(不少于3人)对其他院(系)的项目逐一评审投票,专班成员对每个推荐项目要给出50字左右的评语。交叉互评时回避本单位项目。
  互评结果于4月12日上午报组委会办公室汇总,组委会办公室于4月12日下午将综合得票在前45名的项目反馈给各院(系),并由各院(系)组织参加学校半决赛。
  校友组项目视推荐情况另行安排。
  (四)半决赛(4月22日前)
  半决赛前,各院(系)要安排专人指导学生修改创业项目计划书,精心制作路演PPT,赛前还要进行演练,确保参赛质量。
  大赛组委会适时组织45个项目参加学校半决赛。每个项目5分钟路演(无提问环节),评委现场投票,得票在前15名的项目胜出(未胜出项目为三等奖)。半决赛地点另行安排。
  (五)决赛(4月28日前)
  在学校半决赛中胜出的项目参加决赛(指导老师可以与学生同台角逐),分别评出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决赛分两轮进行:
  第一轮:所有项目随机分为五组,每组每个项目分别进行3分钟路演,评委集中提问(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该组各项目成员抢答,现场打分,第一名胜出;其它组依此类推。
  第二轮:在第一轮中胜出的5个项目团队接受评委和观众集中提问(时间不超过20分钟),团队成员抢答,评委现场打分,得分最高的项目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由大赛组委会根据决赛项目成绩确定。决赛地点:创业大讲堂(大礼堂)。
  六、奖项设置
  (一)项目奖项
    特等奖(即阳春杯得主)1名,奖励两万元;一等奖4名,分别奖励一万元;二等奖10名,分别奖励5000元;三等奖30名,分别奖励3000元;同时颁发荣誉证书。
  (二)优秀指导教师奖
    根据教师指导学生团队参加半决赛和决赛情况,评选出优秀指导教师奖10名,分别奖励800元。
  (三)优秀评审奖
根据各院(系)评审专班在交叉互评阶段的推荐项目匹配度,评选出优秀评委12名,分别奖励500元。
  (四)优秀组织奖
  综合考查各院(系)学生项目推荐数量和比率、校友项目推荐数量和比率、交叉互评匹配度、半决赛和决赛项目获奖情况等,评选出优秀组织单位6名,其中一等奖1个,奖励两万元;二等奖2个,分别奖励一万元;三等奖3个,分别奖励5000元。 
  七、对接国家、省市赛事与学校支持创业的相关配套政策
  (一)4月12日半决赛项目确定后,院(系)立即以半决赛项目为基础着手组织“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报名。(半决赛项目全部由院系安排报名,其他项目也可自由报名)
  (二)创业学院从参赛项目中选择20个左右与互联网关联度较高的项目组建“互联网+”大赛特训营,具体工作方案另报。
  (三)创业学院以决赛项目为主、(数量不足时)适当从半决赛项目中挑选项目参加武汉市市属高校创新创业大赛。
  (四)鼓励院(系)组织半决赛及以上获奖项目参加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组织的创新创业大赛。其他社会机构组织的大赛,原则上不组织学生参加;学生要求参加的,院(系)应帮助了解情况,给予正确引导,避免学生受骗。
  (五)对获奖项目中操作性较强,能开展“自主创业”或 “创业体验”的,经项目负责人申请,学校相关部门组织评估论证,在同等条件下,学校“创业银行”和资产管理处将在无担保无抵押的贴息借(贷)款和免费提供创业场地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具体实施办法将在4月中旬正式出台。
      八、相关事项
  (一)学校半决赛、总决赛评委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提出建议名单报组委会审定后开展工作,其中半决赛评委不少于15人;决赛评委不少于10人。评委开展工作前应参加组委会办公室组织的培训。
  (二)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制订各环节评审基本标准,报大赛组委会审定后实施。基本标准体现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市场前景、团队建设和财务管理等基本内容。
  (三)为提高工作效率,大赛组委会自即日起将本方案印发,各院(系)、单位要按相关要求,迅速启动“长河•阳春杯”创业项目大赛的宣传发动与组织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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