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新闻网

校园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制作《校园长城组歌》音乐短片的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11-03    浏览次数:

  由我校一批教师创作歌词(部分学生文艺爱好者参与),特邀相关专家修改并作曲、艺术家演唱的《校园长城组歌》(六首)已正式发布。为进一步全方位展现歌曲独特内涵,营造格调高雅、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陶冶师生情操,校园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启动《校园长城组歌》音乐短片(Music Video,简称MV)制作工作,并面向全校师生(优先创业团队)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校园长城组歌》(六首)音乐短片制作。具体如下:

  1、《雄关之歌》——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校园长城”雄关主题歌;

  2、《昭君赞》——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校园长城”美人关主题歌;

  3、《霸王别姬》——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校园长城”楚汉关主题歌之一;

  4、《中国剑》——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校园长城”剑关主题歌;

  5、《龙的传说》——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校园长城”龙关主题歌;

  6、《明镜》——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校园长城”明镜关主题歌。

  二、制作费用

  1、每首音乐短片制作费用2000元。经校园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审片通过后发放(赞成票需超过全体参评成员的2/3)。赞成票为全票时,即为优秀短片,可另外申请校园文化建设贡献奖。

  2、制作的音乐短片未达到要求的(指赞成票不足2/3),按照500—1000元发放劳务费。

  三、作品要求

  1、内容要求:作品须为原创,紧扣主题,内容积极健康向上,体现“校园长城”文化内涵,呈现歌曲韵味,艺术感染力强,展示当代青年学生的青春风采和精神风貌,传递青春正能量。

  2、格式要求:作品须为AVI、MOV、MP4格式原始作品,分辨率不小于1920px×1080px,画面清晰,声音清楚,要求标注字幕。

  四、招标程序

  1、11月8日前,有意向投标的团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发邮件至422278805@qq.com。投标团队可选择组歌中的一首或者多首进行竞标。

  2、11月12日前,学校校园文化建设领导小组成立评议小组进行评标,投标团队现场答辩,确定中标团队。

  3、11月15日前,中标团队与歌词创作者进行充分沟通,进一步完善创作思路和脚本方案。

  4、12月15日前,中标团队进行MV创作。

  5、12月20日前,提交样片,校园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审片,提出修改意见,创作团队进行修改完善。

  五、其他事项

  1、创作团队应熟练掌握拍摄和视频软件操作技术,在规定时间内设计出样片;

  2、在制作过程中,六首歌曲歌词创作者应全程参与指导;

  3、制作方案应符合学校实际,无剽窃,属原创作品;创作作品版权归学校所有。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7-89644998;13871495507

 

校园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2日

附件:《校园长城组歌》音乐短片制作报名表


上一篇
下一篇
XML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