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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师生中开展“我为大学生创业项目献一策”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24    浏览次数:

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办〔2015〕78号

各院(系):

  为加快推进我校“晨光创业园”、“筑梦创客园”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和校友的聪明才智,取百家之长。学校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开展“我为大学生创业项目献一策”活动,希望广大师生及校友为我校大学生创业项目,积极建言献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各院(系)全体专职教师(辅导员);历届校友;全体学生。

  二、活动时间

  7月23日至8月3日。

     三、活动要求

  (一)本次活动是学校为加速推进“双创”园区建设的规定动作,各院(系)专职教师、辅导员原则上每人至少提出一个创业项目(创意型或实践型均可),学生自愿参加。

  (二)创新创业项目尽可能立足于本单位专业人才培养和创新创业实践教学需要,具有可操作性,能指导学生进行独自创业或作为大学生创业体验项目。已有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得抄袭。

  (三)各院(系)创新创业工作负责人(附件3)负责将本次活动通知到本单位全体师生,并负责汇总本单位相关信息。

  (四)我校师生可在校园网上下载并填写《“我为大学生创业项目献一策”建议书》,并将填写好的《建议书》电子版发至各院(系)负责人(名单及邮箱附后)。8月3日下午17:00前,各院(系)将《建议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至教务处吴悠同志汇总。

  (五)“我为大学生创业项目献一策”活动情况将列入本单位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的一项内容。

  四、表彰奖励

  学校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建议书》进行评审表彰。其中,一等奖5名,分别奖励2000元;二等奖10名,分别奖励1000元;三等奖20名,分别奖励500元,均颁发荣誉证书。提名奖若干名,发放一份纪念品和荣誉证书。

 

附件:1.“我为大学生创业项目献一策”建议书   

            2.创业项目建议汇总表   

           3.各院(系)创新创业工作负责人及邮箱

                             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办公室

                                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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