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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关于开展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先进个人和积极分子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24    浏览次数:

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教〔2015〕26号

校各直属单位,各院(系、部、中心),各处室及校办企业:

  近十年来,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始终坚持实践育人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实践育人实践,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成效显著。2015年7月底,学校被国家教育部等三部委授予首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为系统总结我校近十年来的实践育人成果,选树并表彰一批先进典型,激励全校广大师生进一步弘扬“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学校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先进个人和积极分子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5年8月24-8月31日。

  二、评选对象

  来校工作满一学期及以上,且在各类实践育人工作岗位以及实践基地、平台建设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在岗人员。

  三、评选原则

  此次评选活动坚持“注重实绩、保证质量、公正公开、鼓励为主”的原则。

  四、评选条件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一)自2005年以来,指导学生在学科竞赛、专业技能竞赛、创新创业比赛等各类赛事活动中获得校级以上(不含校级,下同)奖项的指导老师(注:同一项目如有多人指导,只取排在第一的指导教师)。

  (二)自2005年以来,在教学实践育人、科研实践育人、创业实践育人、文化实践育人、社会实践育人、党建思政育人等方面获得校级以上成果奖的教职工。

  (三)自2005年以来,为学生在校内各单位、校办企业实习实训积极创造条件,连续2年及以上担任学生校内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并作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

  (四)自2005年以来,在国家级、省级各类大学生先进典型的选树、培育、宣传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

  (五)在实践育人创新创业的各类基地、平台建设中作出贡献的教职工。

  五、评选先进类型、名额及奖励标准

  (一)“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名额为100人,每人奖励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实践育人创新创业”积极分子。评选表彰名额为200人,每人奖励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评选程序与表彰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评选条件的教职工,可填写能反映个人主要事迹的《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先进个人和积极分子评选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与8月26日前将申报表送交所在单位负责人。事迹材料撰写要求:①实事求是,突出重点;②简明扼要,条款式列出也可;③事迹材料填写在申报表中,不加附页。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收到教职工申报表后,应及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或部门负责人会议,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推荐意见和《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先进个人和积极分子推荐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并于8月30日前将申报表及汇总表送交组织部、人事处汇总。

  (三)部门审查。组织部、人事处会同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在收到材料后的3日内完成材料审查。

  (四)学校评选。学校成立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先进个人评选小组。由校长李友清、党委书记赵正洲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李斌成、孔德文,副校长侯祖飞,校长助理邱建洲、朱祖襄任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处、科技处、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政办公室、校团委、创业学院及各院(系、部、中心)主要党政负责人为成员。评审小组于9月5日前评选。

  (五)公示与审定。9月6日-8日为学校公示时间。学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先进个人经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9日报校务委员会审定。

  (六)表彰。2015年9月10日,学校召开表彰大会予以表彰。

  七、相关要求

  (一)全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因正值暑期,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及时商议,安排专人将通知内容告知全体教职工,并积极组织申报工作。

  (二)全校各单位要按照评选程序规定的时间及时送交申报表和汇总表。联系单位:组织部;联系人:李付宝,联系电话:89641918,电子邮箱:155110783@qq.com

 

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

2015年8月22日

附件:1.《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先进个人和积极分子评选申报表》

            2.《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先进个人和积极分子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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