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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关于开展“第三届杰出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杰出青年教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01    浏览次数:

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发〔2015〕40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系、部、中心)、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增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学校经研究决定,在第31个教师节前开展第三届杰出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杰出青年教师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校在岗专任教师

  二、推荐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遴选,宁缺勿滥。

  2.前两届曾获得过荣誉称号者,本次不得推荐同一荣誉称号,但符合其它荣誉称号条件者,可以推荐;2005年升本之前如有获得过相同荣誉称号,只要符合条件,本届或今后均可推荐;获得过国家级、省级优秀教师等相关荣誉称号的,符合校级相关荣誉称号评选条件的,均可推荐。

  三、推荐条件

  (一)杰出教师

  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均取得突出成绩、曾获得过省部级颁发的一等奖(项目主持人)及以上奖励。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在转型发展、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敬业爱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特别突出;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

  (二)杰出青年教师

  年龄一般3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下可放宽至40岁以内(超过40岁的,只能推荐为“杰出教师”),在教学、科研、育人等方面均取得优异的成绩。获批主持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且近两年学生评教至少有两次位于本单位前10%或近三年学生评教至少有4次位于本单位前30%,获得师生一致好评。

  (三)教书育人楷模

  曾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教育观念与时俱进,教育理念先进,教书育人成绩显著、事迹感人,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转型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享有较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的影响力,师生公认。

  四、推荐程序

  (一)单位推荐。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照推荐条件认真遴选,于9月6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报人事处。

  (二)部门审核。学校人事处会同组织部、教务处、科技处、监察处等部门根据推荐条件进行审核,于9月8日前将结果报学校。

  (三)学校研究审定。学校校务委员会研究确定第三届杰出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杰出青年教师人选,以一定形式在校内公示。

  (四)发文表彰。公示无异议者,由学校下发表彰文件并在教师节予以表彰。

 

附件:1.第三届杰出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杰出青年教师推荐表   

   2.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2005年以来授予“杰出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杰出青年教师”荣誉称号基本情况   

   3.我校教师在校工作期间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师类荣誉称号基本情况

 

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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