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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校师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一封公开信

发布日期:2015-04-08    浏览次数:

全体师生:

  电信网络诈骗是指利用各类通讯工具、互联网平台,借助公共通讯网络向手机、固定电话或其他语音、短信接收设备发布虚假信息,并对其用户实施诈骗,非法侵占其财物的行为。

  开学至今,各高校发生多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为增强广大师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我处将部分被骗案例整理归纳如下:

  一、冒充公检法等部门工作人员,称涉嫌犯罪、查收法院传票、包裹涉毒等短信或电话,要求被骗者将银行存款转至“安全账户”的电信网络诈骗。

  案例一:陈某被冒充公安机关人员电话告知其包裹未接收、涉嫌藏毒,要求在其手机银行上安装防护系统,导致网银上被转走1000元。

  案例二:卢某接到冒充公安机关的电话,称卢某涉嫌犯罪,要求其将银行存款转至“安全账户”,被骗1800元。

  防范建议: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工作人员履行公务时,一定会持相关法律文件当面询问或制作笔录,如果涉及到“安全账户”等,可以肯定均为诈骗。

  二、在网络中以“刷信誉返利”、“刷产品交易记录”为名实施诈骗。

  案例:郑某在网上找兼职过程中,对方要求帮忙刷产品交易记录获取报酬,郑某在购买某品牌的100元产品后,对方立即将150元汇回到其银行卡上。郑某再次汇去1100元后,对方失联。

  三、以时尚电视娱乐节目短信中奖为名实施诈骗。

  案例:钟某收到自称某卫视的中奖短信,点击链接填写个人信息后被骗现金3000余元。

  四、网络购物不成功或退款,然后发链接的方式实施诈骗。

  案例一:张某在网上购物,第三方得知购买信息后,以退款的名义给其发送了一个链接,张某填写信息后其银行卡内的1960元被转走。

  案例二:胡某在某网络购物平台上买东西,被冒充商家骗取现金800元。

  案例三:曹某在网上购物时被自称客服退款,被骗1558元。

  防范建议:认清购物网站域名,网页可以作假,但域名不能作假;不要轻信网络聊天中获得的网络购物信息;网络交易失败时,不要轻易采用对方提供的解决办法,千万不要用网络银行多次付款。

  五、盗取QQ号,冒充本人联系亲朋好友进行诈骗。

  防范建议:通过电话联系QQ好友本人,对QQ信息中的可疑链接不要轻易打开。

  六、采用钓鱼网站,发布虚假购物、票务等网页,以低价引诱网络购买,然后利用虚假网络购物平台等手段进行诈骗。

  案例一:戴某在网上点击别人给的购买演唱会门票的链接后,给对方汇去2000元被骗。

  案例二:李某在手机贴吧被人搭话,称急需用钱而想便宜卖掉好手机。李某用支付宝的形式分两次给对方转账共计2200元人民币后,对方将其QQ好友删除,失去联系。

  防范建议:网上购物风险大,需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若对方避开网上支付平台,诱使购物者直接汇款,一般为诈骗。

  七、以推销文具用品及化妆品等名义实施诈骗。

  防范建议:此类案件在开学之初发生较多,同学们切勿购买陌生人到寝室推销的各类物品。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宿管员及辅导员。

  保卫处温馨提示:各院系要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加强教育,绝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对陌生人的电话或短信中涉及中奖、退税、低价购物等“好事”信息一律不要相信;不对任何人泄露账户密码,控制转账汇款;同学之间要相互提示,提醒家人和朋友若接到电话、收到短信,只要是不认识、不熟悉的人和事,均不要理睬,以免被诱骗。如有可疑,请拨打保卫处报警电话:027—89647110及阳逻经济开发区派出所电话:027—86961158。

 

                                             保卫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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