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党〔2014〕10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切实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调动广大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校党委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2014学年度十佳(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一)评选范围
全体专职辅导员、班主任。
(二)表彰名额
评选表彰校级优秀辅导员20人,优秀班主任50人(表彰名额原则上按各系、院专职辅导员、班主任人数比例分配,其中2013-2014学年学生工作绩效突出的系、院可获得一定绩效奖励名额)。
在校级优秀辅导员、班主任中,经学生投票、评审答辩、综合考察等环节,评选产生学校十佳辅导员、班主任各10人。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能充分认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将育人工作放在首位,严于律己,乐于奉献。
2.积极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学生,深入细致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能够努力拓展多种教育形式,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望和感召力。
3.认真做好学生成长的引导工作,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激发学生创新意识和个性发展意识,有效推进学生全面发展,切实为拓展学生素质做出实绩。
4.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扎实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所带班级在学风建设、党团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公寓文明创建、毕业生就业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本学年度所带学生无重大违纪事件和事故发生。
5.主动学习、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特点、新途径、新方法,具有较高的管理工作能力和研究水平。
6.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及时了解、准确把握学生思想状况,明确学生各方面的需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7.2013-2014学年学生测评成绩达到4.5分(两个学期平均值)。
(二)“十佳辅导员”评选条件
在满足优秀辅导员所有条件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辅导员岗位上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师生、领导的广泛好评,所带班级(或学生)曾获省市级荣誉称号或经媒体报道产生积极影响。
2.在辅导员队伍中能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履行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方面以及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精细化工作方面取得了较突出成绩,特别是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事迹生动感人。
3.在辅导员岗位上工作满2年。
(三)“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上进。
2.勤于思考、敢于创新,有强烈的责任心,工作积极主动,业绩突出。
3.能经常深入了解学生的思想情况,指导班级学习委员会开展工作,关心学生学习和生活,积极参加学生“三早”及班级各项活动,班级学风建设成效显著,深受学生欢迎。
4.2013-2014学年学生测评成绩达到4.5分(两个学期平均值)。
(四)“十佳班主任”评选条件
在满足优秀班主任所有条件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班主任岗位上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师生的广泛好评。
2.在班主任队伍中能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履行班主任岗位职责和育人方面取得了较突出成绩,特别是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事迹生动感人。
3.从事班主任工作满1年。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或学生推荐
1.个人申报。
拟申报参评的辅导员、班主任应对照评选条件,对自己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主要包括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工作研究及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全面认真的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如实填写《十佳(优秀)辅导员申报表》、《十佳(优秀)班主任申报表》(附件2、3)并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2.学生推荐。
学生可以联名向所在系(院)党总支推荐辅导员、班主任参评。当联名学生人数达到30人时,系(院)党总支必须受理,且受理后及时通知辅导员、班主任按要求准备申报的相关材料。
(二)系(院)推荐
各系(院)党总支根据申报或推荐参评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表现和学生评价等情况,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后确定候选人。
如学生联名推荐参评的辅导员、班主任未能入围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候选人,系(院)党总支须以书面方式回复学生,说明考察情况及结论。
各系(院)党总支应于6月25日前将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候选人申报材料报校党委学工部。
(三)学生投票
校党委学工部汇编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候选人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在校党委学工部网站公布,同时印发各系(院)、各班级开展学习与宣传。
今年9月开学后,校党委学工部组织学生进行投票。学校设立投票点,各系(院)党总支各选派50名大学生代表参与投票。
根据大学生投票结果,确定15名辅导员、15名班主任进入“十佳辅导员”、“十佳班主任”评审答辩环节。
(四)评审答辩
学校举行十佳辅导员、班主任评审答辩会。候选人通过PPT或视频等方式展示个人工作业绩,评委会现场评分,初选“十佳辅导员”、“十佳班主任”各10人。
评委会由校领导、有关部门及系(院)总支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组成。
(五)公示
十佳(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党委审批。
(六)表彰
校党委在教师节前后,对十佳(优秀)辅导员、班主任予以表彰奖励。校级优秀辅导员、班主任每人奖励2000元;十佳辅导员、班主任每人奖励3000元。
附件:1.校级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名额分配表
2.《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十佳(优秀)辅导员申报表》
3.《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十佳(优秀)班主任申报表》
中共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委员会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