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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度风华学子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27    浏览次数:

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发〔2013〕102号

各系(院),各有关部门:

  为激励广大学生在校期间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努力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学校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2013学年度风华学子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2012—2013学年度风华学子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斌成

  副组长:董妍玲  余仕良

  成  员:毕渝兰  方原英  杨一丰  吴  杰  张重阳

        李世兴  各系(院)党政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公,教务处、学工处等部门有关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评选组织工作。

  (二)各系(院)2012—2013学年度风华学子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具体要求:各系(院)党政负责人任各系(院)2012—2013学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各系(院)班主任、辅导员为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二、评选对象

  我校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

  三、评选等级、标准及分配比例

  本次风华学子奖学金总计100万元。设一等、二等、三等共三个等级,奖励标准分别为2000元/人、1000元/人、500元/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积极要求进步,品质优良,关心集体,团结同学,遵纪守法,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优良,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其中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分占总评30%)。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良,基础理论扎实,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上学年考试、考查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三)长期坚持参加“三早”活动,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在本学期担任寝室长或学习委员会成员并认真履行职责者可优先考虑。

  (四)成绩要求(占总评60%):

  1.风华学子奖学金一等:上学年度必修课成绩班级排名前20%,钱学森实验班可放宽到前30%;

  2.风华学子奖学金二等、风华学子奖学金三等:上学年度必修课成绩班级排名前30%,钱学森实验班可放宽到前40%。

  (五)其它加分项目(具体加分见附件5),满分10分:

  1.在国内、外刊物上公开发表文章;

  2.在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奖;

  3.具有创新精神,发表的论文或科研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

  4.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或被社会媒体正面报道;

  5.在校级及以上文体活动中获奖;

  6.具有助人为乐、奉献爱心、自立自强、勤工助学的实际行动,在班级、学校或校外产生了积极影响。

  (六)其它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如见义勇为等),得到广大学生公认者,可适当放宽成绩要求。

  (七)已获得2013年国家、省、市级奖学金的学生本次不再申请风华学子奖学金。

  (八)各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附加申请条件。

  (九)各系(院)在同一层次、年级,按综合得分排序(综合得分=综合素质分×30%+必修课平均成绩×60%+加分)。

  五、评选办法

  (一)各系(院)党总支书记(或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系主任负责本单位奖学金评选总体工作;各班级成立由班委、团支部、学生代表等组成的评选工作小组,负责本班奖学金评选具体工作,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实施,辅导员协助开展相关工作,各班级召开班会并经班级评选工作小组认真审核,向所在系(院)提交推荐名单。

  (二)对于申报风华学子奖学金一等奖学金的同学按照学校分配系(院)名额上浮10%~20%的比例作为候选人(在风华学子二等奖名额中预留),由各系(院)组织现场答辩,答辩通过者列入风华学子一等奖学金,未通过者列入风华学子二等奖学金候选并上报学校。

  (三)各系(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推荐名单及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做好班级民主评议、系(院)内公示等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禁在操作过程中弄虚作假;学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监督,受理学生的投诉和举报,对弄虚作假或违规操作的有关人员严肃处理。

  (四)各系(院)将《2012—2013学年度风华学子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2012-2013学年度风华学子一等奖学金参加答辩候选人名单及评定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2012—2013学年度风华学子奖学金评选汇总表》(见附件4)及评审报告一并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同时上交汇总表电子版。

  (五)由教务处汇总后报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校领导批准。

  (六)奖励

  各系(院)报送材料和名单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7日下午5点之前。报送材料和名单时,应同时报送评审报告,说明本系(院)风华学子奖学金评审条件、名额分配、评审过程及公示等情况。学校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满后,学校将在2014年1月10日之前以座谈会的形式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附件:1.2012—2013学年度风华学子奖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  

  2.2012—2013学年度风华学子奖学金申请表  

  3.2012-2013学年度风华学子一等奖学金参加答辩候选人名单及评定结果汇总表  

  4.2012—2013学年度风华学子奖学金评选汇总表  

  5.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风华学子奖学金加分项认定标准一览表

 

 

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

201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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