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09-30 浏览次数:
各系(院)、各有关部门:
为满足广大学生晚间用电需求,经广泛听取学生代表意见,学校决定,今年“十一”后至明年“五一”前,学生公寓实行通宵供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系(院)、各学生公寓管委会要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引导学生节约用电,按时就寝。
二、为保证学生睡眠,各学生寝室必须在晚23:00前熄灯。
三、各系(院)、各公寓管委会要加强督查,坚决杜绝学生通宵上网、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现象。
校 办
201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