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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30    浏览次数:

各系(院)、各有关部门:

  为满足广大学生晚间用电需求,经广泛听取学生代表意见,学校决定,今年“十一”后至明年“五一”前,学生公寓实行通宵供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系(院)、各学生公寓管委会要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引导学生节约用电,按时就寝。

  二、为保证学生睡眠,各学生寝室必须在晚23:00前熄灯。

  三、各系(院)、各公寓管委会要加强督查,坚决杜绝学生通宵上网、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现象。

 

 

校   办

201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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