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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换2014年度车辆通行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0-11    浏览次数:

各系(院)、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做好机动车辆进出管理工作,现就2014年度车辆通行证审核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通行证办理范围:教职工(家属)、业务往来单位车辆;

  二、注意事项:

    (一)、原办理过“车辆通行证”的车辆,可到保卫处免费以旧换新(旧证丢失的补交工本费予以换新);

    (二)、符合办理条件,未办理过“车辆通行证”的车辆,请尽快到保卫处登记办理,工本费10元/车;

    (三)、原通行证11月1日起作废,新通行证有效期1年,1年后免费换新。

  三、领证时间:每周二、四;

  四、办理地点:保卫处办公室;

 

保  卫  处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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