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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关于评选2012—2013学年度优秀(模范)教师、优秀(模范)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27    浏览次数:

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发〔2013〕65号

校各直属单位、各系(部)、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热爱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的积极性,表彰奖励在教书育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评选2012—2013学年度优秀(模范)教师、优秀(模范)教育工作者的活动,现将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优秀(模范)教师评选对象:专任教师。

     (二)优秀(模范)教育工作者评选对象:五级及以下各类教育职员(含全体政工干部)及教辅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关爱学生、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人才培养方面成绩显著;

  2、严格执行教学计划,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各项工作。本学年度两个学期学生评教、综合排名均在本单位列前50%,每学期的授课对象(学生)不少于50人;

     3、坚持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教学研究、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显著,近两年以主持人的身份获批校级及以上教研项目至少一项; 

     4、积极参加并高质量完成学校或本单位布置的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获得上级部门的肯定;

     5、带头践行并推广先进的教学方法,积极参加校或系级示范课(公开课),获得好评;

     6、师德高尚,无旷工旷教,无教学事故记录,无学校处分或处理通报记录。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能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爱岗敬业,勇于创新,有奉献精神,注重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

  3、在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和服务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无渎职失职行为,学年综合业绩考核为优秀;

  4、热爱学生,团结群众,协作精神强,有亲和力;

  5、严于律己,遵纪守法,无旷工记录,无学校处理通报记录。

     (三)模范教师除符合优秀教师的条件外,须本学年度连续两学期学生评教、综合排名在本单位列前30%。

     (四)模范教育工作者除符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条件外,须连续两年以上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特别突出的成绩。

  三、评选办法与原则

     (一)优秀教师根据2012—2013学年度学生评教和综合考核情况,按各系(部)专任教师人数的10%进行评选。优秀教育工作者根据2012—2013学年度综合业绩考核情况,按8%进行评选。其中,机关职能部门以党支部为推荐单位,其余均以党总支为推荐单位,各单位具体分配名额附后。

     (二)评选推荐工作应坚持“严格标准、宁缺勿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报与单位推荐相结合。

  (三)模范教师(教育工作者)由各单位在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人选中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其中模范教师每个单位限推荐1名候选人,模范教育工作者以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推荐1名候选人。模范教师名额为5名,模范教育工作者名额为5名。模范教师、模范教育工作者的评选须进行公开答辩后,经由学校实行差额评选产生。

  四、时间安排和奖励办法

  (一)各单位、部门于2013年7月5日前,将评选出的优秀(模范)教师、优秀(模范)教育工作者及相应的《申报表》报人事处307办公室。同时上报所有候选人事迹材料,限1000字左右,其中模范教师(教育工作者)事迹材料可控制在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请发送电子版至人事处工作人员邮箱:398136203@qq.com。

   (二)人事处于7月10日将候选人名单分类汇总,报校务办公会研究确定。9月10日前通过校园网、电子显示屏予以公示。

     (三)今年教师节期间召开全校表彰大会进行表彰。模范教师、模范教育工作者每人奖励5000元及奖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每人奖励2000元及奖品。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推荐工作。各系(部)(机关、后勤系统以总支为单位)成立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总支)评优工作。

     (二)学校成立以监察处牵头,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教育教学督导室等单位组成的督察小组,指导、督察评优工作,并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投诉。

 

                               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 1、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2012—2013学年度优秀(模范)教师申报表    

    2、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2012—2013学年度优秀(模范)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3、各部门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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