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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长河港湾19#-23#教师公寓等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投标须知

发布日期:2013-05-02    浏览次数:

  为加快我校主体工程已经完工的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建设进度、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工期、鼓励公平竞争,学校决定对长河港湾19#-23#教师公寓、国际学院教学楼、校医院二期、机电系大楼等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选择劳务施工单位,欢迎各有关单位积极参与劳务施工投标。

  一、招标单位

  1、招标单位: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

  2、联系部门:新广厦建筑公司办公室;

  3、联系电话:89649811,89644165,89648896,89649887;

  4、联 系 人: 汪明、陈燕学、陶足云、陈金柱。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长河港湾19#-23#教师公寓、国际学院、校医院二期、机电系大楼等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2、建设地点:武汉市阳逻经济开发区汉施路1号;

  3、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三、投标单位(同时具备)

  1、曾在校内施工且具有一定施工业绩的劳务施工单位;

  2、具有本项目相应的生产能力、技术能力、质量控制体系及保证体系;

  四、招标方式

  1、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2、本项目以人民币报价,以分项项目单价方式进行邀请招标;

     3、本投标价格不因国家政策变化和不可预见因素影响而作任何调整;

  4、本项目实行包工不包料,不得转包;施工机械和施工工具由包工单位自带;

  5、所有材料均由甲方提供,乙方实行严格的材料领用制度。超出国家规定物耗标准者,必须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五、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

  2、2013年5月 3日上午10点领取招标文件、踏勘现场;

  3、投标书送达截止日期: 2013年5月6日17点之前;

  4、送达地点: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新广厦建筑公司办公室;

  5、投标人投标时须向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财务处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

  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宣布中标结果时退还;

  7、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指定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六、工程工期

  1、长河港湾19#-23#楼装饰装修工程工期为40天。

  2、国际学院教学楼装饰装修工程工期为30天。

  3、校医院二期装饰装修工程工期为35天。

  4、机电系大楼装饰装修工程工期为40天。

  七、验收标准、工程验收及管理

  1、符合与本工程有关的现行国标、部颁或市相关管理部门优质工程标准是本项目的质量标准;

  2、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我校据此进行工程质量的验收;

   3、施工单位进场必须服从我校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协调。

  八、付款方式

  包工承包费原则上按工程进度分批付款,具体付款额度在施工合同中注明。各工种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十天后我校按每人200元的标准预支生活费,从第一次应付包工承包款中扣减。

  九、    投标书的内容和相关要求

  1、投标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⑴各分项项目包工报价表;

  ⑵工期、质量承诺,保证措施和违约责任;提供投标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件和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投标工种施工人力安排计划和工程进度计划。

  2、包工投标报价方式:

  ⑴以《分项项目包工报价表》的方式报价,报价表见附页。

  ⑵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内容包工费计算方式:根据工程变更签证单,中标方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目按中标方包工综合单价进行结算,中标方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按武汉地区现行的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定额人工费计价,并按2012年湖北省85号文件执行。

  十、废标说明

  1、未签章密封、逾期送达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内容和要求编制标书,字迹不清、投标书内容不全的;

  凡属于上述情况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十一、其他须知

  1、 本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将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在距投标截止日期1天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发出书面补充通知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内容,补充通知作为本文件组成部分;

  3、投标单位必须充分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内容,一旦提交投标文件并中标,投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另行提出附加条件;

  4、本项目合同签订前的任何时候,招标单位有权要求投标单位随时补充相关材料或资料;

  5、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或技术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6、经综合评议后确定正式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3日内,在招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与退还。招标单位有权将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任何内容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单位接到招标单位开工令时,必须进场施工;如逾期超过5天仍不能进场施工,视同中标单位违约,招标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施工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7、中标单位不得转包工程,如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8、招投标过程中,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单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单位承担,招标单位概不负责;

  9、投标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合同法》和《劳动法》,施工人员的各项保险由投标单位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投标单位负责;

  10、本招标文件,招标单位享有最终解释权。

 

 

                                  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日

附件:分项项目包工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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