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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教学大楼电梯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05-08    浏览次数:

  我校经研究决定,对机电教学大楼1部电梯安装工程实行公开招标,请各有关单位参加设计、制作和安装投标。本工程招标条件和要求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机电教学大楼,净高32.32m,井道净尺寸2.2m×2.2m,电梯载重1000kg,速度1.5 m/s ,停站数:8站,提升高度:26.5m,(以查阅图纸和现场实测为准);无机房。

  二、工程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设计、制作和安装投标报价一次包干的方式。

  三、工程质量与保修期

  乘客电梯安装时严格遵守《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之规定,达到优良标准。电梯定货后,由承包方提供的安装图应经得设计院确认。若因承包方过失造成的质量事故,其返工损失和延长工期均由承包方负责。本工程保修期按国家规定时间执行。

  四、工期

  根据各项目的实际情况,由我校提出要求后,经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确定。

  五、工程价款与结算方式

  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最后以合同形式明确。

  六、违约责任

  我校未按合同及时付款,每延误壹天按应付款的万分之二付给承包方;承包方工期每部电梯每延误壹天向我院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佰元整。

  七、投标需知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合法资格和能力生产、经营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规定服务的中国企业法人。

  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5月8—12日,供应商可来校领取招标文件,也可直接从我校校园网、新广厦公司网站、基建处网站等下载。标书送达时间:2013年5月20日下午17时止。标书送达地点:湖北新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校内中园副楼103室陈雯,联系电话:027-89641698)标书应密封并加盖单位行政章和法人代表章。

  3、投标流程:投标人于投标当日首先到我校财务室交纳投标保证金现金伍万元整;其次到学校监察处(行政楼三楼)、基建处(中园附楼)、采购中心(中园附楼)分别登记备案。

  4、投标单位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并对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因素进行周密的考察,以此编制工程报价。

  5、投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电梯选用型号、生产厂家、轿厢尺寸、额定载重和可载人数、控制方式和电动机功率等相关技术参数及电梯安装施工图、投标报价及使用说明。电梯主机选用国产或进口可分别报价;电梯门套、轿厢内装璜按中档水平配置,投标单位在报价要注明所选用材料并附装璜效果图。

  6、凡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向我院一次性交纳投标保证金,未交者不具备投标资格。未中标者,此款10天后退还本金。中标者,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电梯安装验收符合要求办证后退还。

  7、投标单位对于招标文件误解或对设计的图纸缺乏必要的了解而导致中标后发生的任何风险,其责任自负,不得向甲方索赔。

  8、投标方中标后,不按中标通知书上的规定日期与我校签订合同,我校可视投标方违约,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9、投标方可向我校询问有关招标问题,对招标书不明的地方,我校可发函作为招标补充文件。

  10、没有中标的单位,在一星期内可拿回设计方案图,其它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11、中标单位在与我校签定合同时,如遇重大变化时,由双方共同商定解决。

  12、中标优先条件:设计方案最佳;施工工艺、质量优良;投标报价合理。

  13、未尽事宜均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届时合同须报我校法律顾问严格审查。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商务答疑及联系方式:资产处:许宝群  办公电话:89641228;
采购中心:彭  军  办公电话:89647226;

  2、技术答疑及联系方式:基建处:陈金柱,办公电话:89649887;

  3、投诉人及联系方式:  监察处:张  勇,投诉电话:89649680。
   
  招标单位: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

  地址:武汉市阳逻经济开发区汉施路1号

二〇一三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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