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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关于开展自强学子奖学金评选暨寻访2012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2-23    浏览次数:

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学〔2013〕1号

各系,各有关部门:

  为积极响应团中央开展的2012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进一步挖掘我校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研创新、自立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学生典型,为我校学生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时代榜样,学校决定,开展自强学子奖学金评选暨寻访2012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自强学子奖学金评选暨寻访2012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坚持用身边的典型教育身边人,鼓励大学生奋发自强、勇于担当、超越自我,引导大学生对照先进找差距、学习先进见行动,进一步打造自强文化,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自强学子奖学金评选暨寻访2012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领导小组,组成情况如下:

  组 长:赵正洲

  副组长:李斌成

  成 员:孙玉巧  杨一丰  董妍玲  方原英  余仕良 

     姚贤民  张重阳  谭学锋  商岚及各系党总支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校团委办公,姚贤民同志为办公室主任,谭玉春、邓密、林红梅、商岚、杨子威、许大卉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评选组织工作。

  三、参评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含全日制自考学生)。

  四、活动时间

  2013年1月—3月。

  五、评选等级、标准

  本次自强学子奖学金设三个等级,即一等1500元/人,二等1000元/人,三等500元/人。其中,在自强学子一等奖学金获得者中,评审产生10名2012年“大学生自强之星”,各颁发奖学金5000元;10名2012年“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各颁发奖学金2000元。

  六、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积极要求进步,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生活朴素。

  (二)遭遇学习、经济、生理、心理、身体等某一方面特殊困难,或遭遇家庭变故等,仍以坚强的意志、顽强的毅力,刻苦学习,完成学业,在自强自立方面事迹突出。

  (三)申请或被提名参加“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的学生,还必须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研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自立自强、励志成才等某一方面事迹特别突出,在广大师生中产生强烈反响,成为我校大学生和校友学习的榜样。

  (四)长期坚持勤工助学活动,且表现突出者,评选时应给予优先。

  (五)获得2011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提名奖的学生本次不参加评选。

  七、评选程序

  (一)1月11日—3月5日,各系、各班级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引导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报,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本系候选人,并在系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公示无异议后于3月5日下午4点前将名单交学工部。

  (二)3月6日—3月10日,学工部、团委对各系申报名单进行复核,将各系推荐的自强学子一等奖学金候选人事迹上网公示,并组织全校师生公开投票。

  (三)3月11日—3月13日,在审查材料和师生投票的基础上,确定2012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20人。通过候选人公开答辩等环节,确定10名2012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10名2012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初评结果。

  (四)3月14日—3月18日,初评结果全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最终确定2012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及自强学子奖学金获奖名单。

  (五)3月20日前,在2011、2012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中择优推荐2—3人参评由团中央等单位举办的2012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

  八、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此次评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系(院)、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和辅导员会议,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认真部署,加强指导,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二)广泛发动,精心组织。要通过校园网、广播台、主题班会、主题团会、主题教育宣讲会、座谈会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广泛动员,鼓励学生踊跃参与。要根据工作实际安排部署,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把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三)注重实效,扎实推进。各系要将此项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学风建设、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宿舍文化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相互融合、协调推进。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2013年3月31日前,各系组织召开主题团日活动,以征文、演讲、情景剧、摄影等多种形式开展我校自强学子的先进事迹宣传和学习活动。

  (五)坚持原则,确保效果。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好推荐关、审查关、公示关、发放关,特别是要加强班级民主评议工作,确保每一个环节不出问题。评选期间,学工处、团委等部门及各系应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认真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

  请各系(院)于2013年3月5日下午4:00前向学工处报送以下材料:

  1、自强学子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

  2、自强学子奖学金申请表;

  3、自强学子一等奖学金候选人主要事迹材料(500字左右,用A4纸打印),个人生活照一张。

  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交纸质版,其中第1、3项还要求提交电子版,电子版须与纸质版的内容、顺序完全一致。电子版发至wsyxsc@foxmail.com。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7—89649816。

 

                               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自强学子奖学金申请表

 

自强学子奖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

  

一等

二等

三等

合计

生物科技系

7

14

28

49

食品工程系

2

4

8

14

制药工程系

7

14

28

49

园林系

3

6

12

21

化学与环境工程系

3

6

12

21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

3

6

12

21

管理工程系

8

16

32

56

外语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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