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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美丽校园•追寻春天的足迹”摄影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20    浏览次数:

各系、各部门:

  为引导师生“发现美、欣赏美、创造美”,增强我校人文气息,陶冶情操,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激发爱校热情,党委宣传部、校团委决定,开展“美丽校园•追寻春天的足迹”摄影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我校全体师生。

  二、活动内容及要求

  1、摄影比赛。作品须反映学校春季的美好风景,人与自然融合之美,体现健康向上、生机勃勃的主题思想。作品的表现手法和题材不限,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不限(数码照片尤佳),大小规格不限,要求有适当的文字介绍。 

  2、主题征文。作者可联系实际,借景抒情,从一个侧面或角度,以准确生动的语言表达自己的真情实感。要求主题鲜明,层次清楚,语言流畅,内容充实,中心突出,体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文章体裁不限,题目自拟,字数以不超过1500字为宜。

  3、以上作品必须由本人原创,不得抄袭。凡网上下载或转抄他人作品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并予严肃批评教育;未经发现或已上网公布导致侵权或其他任何纠纷的,由参赛者个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奖项设置

  摄影、征文活动分别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15名。届时将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组织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学校将为获奖师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优秀作品将登载于学校专题网站。

  四、参与方式 

  参赛者请于4月26日前将作品提交至党委宣传部(行政附楼205室),或发送电子邮件至371360683@qq.com。参赛作品应详细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部门或系、专业、班级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亚慧,电话:89649817。

 

党委宣传部  校团委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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