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税务局来校宣讲大学生创业税费政策
本网讯(通讯员 车通达 刘海全)“我在饭店进行个人消费,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需要提供身份证件等证明材料吗?”“我网购了一件衣服,店家给我开具了增值税电子发票,这个发票和增值税纸质发票是一样的吗”……6月9日上午,由创新创业学院实践管理部和财务处联合组织的“税惠高校学子 共创美好未来”大学生创业税费政策宣讲活动在长河筑梦众创空间517路演厅开展。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新洲区税务局工作人员从税收的基本概念、身边的税收、我国现行税收种类、税收的用途和依法诚信纳税的重要性等五个方面深入浅出地进行了讲解,并针对师生高度关注的大学生电子发票热点问题、小微企业创业就业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涉税政策、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等问题,以互动问答的方式逐一进行了答疑,现场氛围热烈。
活动现场,创新创业学院实践管理部副部长李洁提醒大家,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基本义务。对大学生创业者来说,没有纳税意识、不懂税务知识,就很难在创业的路上行稳致远。希望所有创业者都能达成一致,共同营造好纳税光荣氛围。
“这是一次很好的社会实践教育活动。”大学生创业者徐梁久说,“今后,我会更加深入地学习税收相关政策知识,向身边的同学、亲友做好税法宣传,为营造良好的学税法、懂税法、守税法的社会氛围,尽一份自己的力量。”
与会人员答疑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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