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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欧华人报:学生借钱买手机 超前消费该不该?

发布日期:2014-03-09    浏览次数:

  《北欧华人报》驻湖北实习记者朱文艳  通讯员 黎重远

 

  近日,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机电工程系李明同学价值1700元的手机因不慎掉进厕所,郁闷不已的他在空间里“吐槽”说,自己好不容易“辛苦大半年,打工还清债,不慎又回解放前”。

  笔者了解到,原来此手机是李明半年前背着父母找同学黄志新借钱买的。

  为了还债,去年国庆长假他每天早晨5点半就起床,赶往汉口火车站做兼职,晚上8点多才回学校。寒假期间,他还在少儿跆拳道馆当教练挣钱。李明坦言“背债的日子很有压力”。

  原本李明在网上“发泄情绪”是想寻求安慰,哪想却招来批评声一片。有指责他“提前消费遭‘报应’”的,有嘲笑他“败家”的……

  不久前,人民网曾调查发现,专门办理小额消费贷款服务的武汉一公司,在一年的时间里共为2万多名武汉大学生办理担保服务,这些学生的贷款主要用于购买苹果牌手机、电脑以及其他电子产品。一时间,大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再次成为舆论的热点。也有学者认为,随着社会进步,生活水平提高,让大学生再过苦行僧式的生活,并不客观。

  针对对李明的行为,笔者随机询问多名学生,该校学生岳炳坤表示,李同学能自己挣1700块钱给自己买手机比向家里要钱买土豪机更自立自强,虽然手机现在没了,相信从这次教训中他学到了很多。

  该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部主任孙玉巧博士表示自己并不提倡大学生群体过多体验超前消费,但是李同学的“超前消费”并不是出于冲动炫耀,而是为了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而且从他后面的还债计划和行动看来,是理性且负责任的。相信他吃一堑长一智,一定会得到更多成长经验。当然,如果把借钱买手机和打工还债两个步骤颠倒一下,也许是个更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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