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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长河— 金秋杯”创新创业大赛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8-10-10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激发我校青年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增强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结合我校正在进行的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际,学校定于2018年10月8日至11月16日举办“长河—金秋杯”创新创业大赛。

  一、大赛主题
  服务创新破茧成蝶  公益创业躬行实践

  二、大赛宗旨
  大赛旨在进一步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主动发展,引导大学生把个人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为“知行合一、做实干家,面向实际、深入实践,严谨务实、苦干实干,在新时代干出一番事业”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大赛致力于发现一批创客种苗,选拔和培育一批青桐创客和若干常青创客;推进一批公益创业项目落地;引进一批校友创业项目进校园。通过大赛活动,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促进教师转型发展,进一步增强学校办学实力,凝炼办学特色。

  三、组织机构
  主办: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2018年度“长河—金秋杯”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承办: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

  四、赛事安排
  (一)赛道设置(参赛项目类别)、参赛对象、办法
  1.破茧成蝶—创意项目类(简称“创意类”或第一赛道)
  本次大赛着重遴选服务创新的创意项目,着眼于对接2019年全国“互联网+”大赛创意组。
  (1)参赛对象:2018级全体新生,高年级部分学生(已获“创客种苗”、“青桐创客”申请晋级为高一级“创客”者,申请入选“创客种苗”者)。
  (2)参赛办法: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以下简称各学院双创俱乐部)组织2018级全体新生观看《创业英雄汇》(学生规模较大的学院可在大、小礼堂、松柏创业广场等处集中收看,其他学院可在各教学楼学术报告厅收看),分班级召开主题班会开展讨论,结合前期参观双创园区情况,指导学生撰写创新创业观后感或创业设想(800—1500字);按2018级学生总数8—10%的比例,遴选一批学生,经创业学院集中培训后,撰写《创业策划书》。
  各学院双创俱乐部对新生撰写的《创业(或创意)策划书》进行集中评选(可安排已认定的创客代表作为评委),按不超过提交《创业(或创意)策划书》50%的比例,对照相关标准认定为创客种苗(报长河筑梦众创空间管委会办公室备案),同时获得参赛资格。
  (3)报名工作:学生向所在学院双创俱乐部报名。各学院双创俱乐部根据本次创客遴选情况,安排报名者填写《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2018年度“长河-金秋杯”创意项目报名表》,同时提交《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创客种苗认定通知书》《创业策划书》。
  报名时间:10月16日—18日。10月19日17时前,各学院双创俱乐部向创业学院办公室提交《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2018年度“长河—金秋杯”创新创业大赛报名项目汇总表》。
     2.躬行实践—公益服务创业项目类(简称“实践类”或第二赛道)
  (1)准备公益服务创业(简称“公益1组”):本次发布的大部分公益创业项目由学校授权各学院双创俱乐部负责组织实施;其中,少数重点公益创业项目由资产管理处、学生处、创业学院实践部牵头组织实施。经创业学院实践部组织初审,运营方案合格的公益创业团队可以报名参赛。报名参赛者填写《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公益服务创业项目(准备创业)参赛申请表)》,并提交《公益服务创业项目运营方案》。
  (2)正在公益服务创业(简称“公益2组”):在创业学院实践部备案且正在运营的公益服务创业项目可报名参赛。报名参赛者填写《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公益服务创业项目(正在创业)参赛申请表)》,提交该项目的经营台账、财务账、项目宣传资料等。
     3.长空展翅—自主创业项目类(简称“自主创业”组或第三赛道)
  (1)参赛对象:在校学生及毕业5年内校友,凡项目入驻学校双创园区、众创空间或以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双创园区、众创空间为地址注册成立公司(含个体户)者均可报名参赛。报名者提交项目(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双创园区或众创空间入驻通知、《项目计划书》、项目推介PPT以及产权证书、融资证明、业绩证明等项目资料。
  (2)参赛办法:近日另行发布。
     4.凤鸣朝阳—平台展示类(简称“搭建平台”组或第四赛道)
  (1)参赛对象:各学院双创俱乐部。
  (2)参赛办法:学校对各学院双创俱乐部工作绩效进行量化考核,取前三名进入校级决赛。进入校级决赛的单位需向长河筑梦众创空间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报名表、俱乐部2018年活动台账以及俱乐部推介PPT等材料。
  (二)赛程安排
  大赛时间:2018年10月8日—11月16日
     1.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10月8日—9日;
     2.各赛道具体时间地点:
  (1)破茧成蝶—创意项目类
  学院初赛时间:10月18日—28日;初赛地点: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其中,生科、药学、化环、食科等四个学院在1号教学楼多功能教室比赛,管理、体育、艺设、外语等四个学院在学府教学楼一楼报告厅比赛,计信、建筑、园林、机电等四个学院在建筑学院三楼多功能教学影院比赛,每场观众150—200人。各学院初赛具体时间地点,由大赛组委会同相关学院具体商定。
  学校决赛阶段:11月12日—16日。其中,总决赛11月16日,地点:创业大讲堂(大礼堂)。
  (2)躬行实践—公益服务创业项目类
  准备公益创业组:学院预决赛时间:10月10日—16日;学校决赛时间:11月15日—16日,地点:创业大讲堂(大礼堂)。
  正在进行公益创业组:学校决赛时间:11月12日—16日,其中,总决赛11月16日,地点:创业大讲堂(大礼堂)。
     3.长空展翅—自主创业项目类
  学校决赛时间:11月12日—16日;其中,总决赛11月16日,地点:创业大讲堂(大礼堂)。
  4.凤鸣朝阳—平台展示类
  学校决赛时间:11月12日—16日;其中,总决赛11月16日,地点:创业大讲堂(大礼堂)。

  五、经费以及有关政策支持
  (一)大赛经费
  本次大赛总经费安排60—80万元,重点资助和奖励“躬行实践—公益服务创业项目”和“长空展翅—自主创业项目”两大类,同时兼顾“破茧成蝶-创意项目类”和“凤鸣朝阳—平台展示类项目”。具体奖励与资助办法另行公布。
  (二)支持政策
  为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推进“我选湖北”计划和武汉市“双百万工程”落地落实,着力推进校友回校参赛、创业,学校出台以下支持政策:
  1.学校鼓励毕业5年内校友在学校双创园区、众创空间设立公司或分公司,并可参加自主创业项目组大赛。
  2.学校为上述校友提供工作经费。其中设立公司(含分公司)的提供工作经费5000元(经营项目有一定科技含量的,提供工作经费10000元);设立个体户的,提供工作经费2000元。
  3.学校相关专业实验室等资源面向回校创业、参赛校友全面开放,支持相关专业教师为回校创业、参赛校友提供技术服务。
  4.创业学院办公室负责为回校参赛、创业校友办理注册公司事务及其他相关事务,校友办负责做好联络接待工作。

  六、职责分工
  (一)创业学院办公室:负责起草大赛文件,综合协调服务;创业学院实践部会同学生处、资产管理处共同负责第二赛道和第三赛道的赛事活动;长河筑梦众创空间管委会办公室会同校团委、大学生双创俱乐部共同负责第一赛道的赛事活动,并与校团委共同负责第四赛道的赛事活动。创业学院教务部、创业学院研究中心共同负责组织面向全体新生推荐《创业英雄汇》公益创业(案例)类教学电影、面向本届参赛的准创客种苗开展《如何撰写创业策划书》的资料编印及集中宣讲。
  (二)资产管理处:负责组织推出2018年第二批公益服务创业项目;会同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创业学院实践部共同负责组织第二赛道的赛事活动;参与重点公益服务创业项目的招标、考核、评审。
  (三)校友办:会同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创业学院实践部共同负责第三赛道的赛事活动;重点做好校友联络工作,动员校友参赛和入驻创业园区,做好校友接待工作。
  (四)校团委:会同长河筑梦众创空间管委会办公室共同负责第一赛道、第四赛道的赛事活动。重点联系、指导、监督各学院分团委开展大赛相关工作,完成大赛工作任务。
  (五)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会同资产处、创业学院实践部负责第二赛道的赛事活动;参与重点公益创业项目考核、评审。
  (六)各学院双创俱乐部:组织本学院各项赛事。重点是按照本方案动员组织大一新生参赛、组织大二及以上年级创客种苗、青桐创客、常青创客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生参赛或参与公益服务创业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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