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新闻网

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关于对转型发展工作开展中期总结评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24    浏览次数:

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教〔2016〕30号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确保我校转型发展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头示范作用,总结近两年来的经验教训,扎实推进各项建设工作,根据《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办公室关于对转型发展工作开展中期总结评比的预通知》安排,学校将在2016年秋季学期初开展评比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6年8月25日—9月8日。
  二、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
  (一)转型发展工作先进单位: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鼓励奖4个。奖励标准为: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3万元;三等奖15000元;鼓励奖6000元至1万元。
  (二)助推转型发展工作先进单位: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7个;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5000元;二等奖1万元;三等奖5000元。
  (三)转型发展工作先进个人标兵:8人,每人奖励1万元。
  (四)转型发展工作先进个人:28人,每人奖励5000元。
  (五)助推转型发展工作先进个人:32人,每人奖励3000元。
  转型发展工作先进单位及助推转型发展工作先进单位的奖励主要用于院系级(或部门级)未获学校表彰的先进个人和积极分子的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三、评选对象
  转型发展工作先进单位及转型发展工作先进个人标兵、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与对象为各院(系、部、中心)等教学单位及其教师(含政工干部);助推转型发展工作先进单位与助推转型发展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与对象为学校非教学单位(含校办企业)及其干部员工 ;其中原为专任教师身份转型发展到校办企业或后勤集团系统从事经营管理工作的,既可在转型发展先进个人(含标兵)范围内申报,也可在助推转型发展先进个人范围内申报。
  个人奖项申报者须来校工作满一年及以上,且在转型发展各项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
  四、评选条件
  (一)转型发展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件:切实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围绕学校转型发展实施方案,找准本单位的转型发展着力点、突破口,精准发力,2014年以来的转型发展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尤其是在人才培养、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校地合作、推进“双百工程”建设、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建设、精细化管理和特色、重点专业建设、校本研究等方面成绩突出,获得全校师生广泛认可。
  (二)助推转型发展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件:积极组织或协助开展转型发展工作,在人才培养、校企合作、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教师转型及积极搭建校内实践教学(含创新创业教育)平台、接纳学生开展各类实践活动等转型发展工作的各方面协助完成相关工作,成绩突出。
     (三)转型发展工作先进个人标兵评选条件:围绕学校及院(系)转型发展实施方案,个人主动转型,原则上要求至少连续两年参加学校暑期建设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达到优秀“双师双能型”教师水平;积极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课程建设、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的改革、服务区域经济、应用型课题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等方面成绩突出。
  (四)转型发展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围绕学校及院(系)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积极转型,原则上要求连续两年参加学校暑期建设工作,成绩比较突出,且基本上达到了“双师双能型”教师能力水平;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课程建设、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改革、服务区域经济、应用型课题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五)助推转型发展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立足本职岗位,积极为学校转型发展工作搭建工作平台和实践育人平台,通过各种方式服务转型发展工作,成绩突出。
以上奖项的评选必须坚持标准,宁缺勿滥。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
  五、成立评选工作委员会(简称“评委会”)
  组  长:余  毅     
  副组长:李友清  赵正洲  
  成  员:李斌成  孔德文  侯祖飞  洪华珠  邱建洲 
        朱祖襄  董妍玲  李  毅  王海棠  杨一丰
  评委会下设秘书组,由人事处、教务处、校办、监察处各1人组成,根据领导小组要求进行材料初审、受理投诉及相关核查等具体工作。
  六、评选程序
  (一)转型发展工作先进个人标兵、先进个人及助推转型发展工作先进个人(以下统称“转型发展工作优秀个人”)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凡符合评选条件的教职工,填写《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转型发展工作优秀个人申报表》(见附件2),于8月25日前报送所在单位。事迹材料撰写要求:突出重点,简明扼要,条款式列出转型发展主要业绩,不超过200字。
  2.单位推荐。各单位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或部门负责人会议,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初审,在本单位公示一天后,于8月26日前将申报表和《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转型发展工作优秀个人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秘书组汇总。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3.材料初审。在评委会领导下,秘书组在两日内对照评分细则完成资格审查及推荐进入评委会正式评审的建议名单。
  4.正式评选。秘书组在8月29日前按超出表彰名额的20%左右,推荐参评的建议名单。评委会在9月5日前从建议名单中,差额评选出转型发展先进个人(含标兵)。
  5.公示表彰。9月5日后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评选结果。公示期间,受理投诉,如有较大争议的,评委会可组织一次复议。9月10日前正式发文表彰。
  (二)转型发展工作先进单位及助推转型发展工作先进单位评选程序:
  1.单位总结。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对转型发展相关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经验,发现不足,填报《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助推)转型发展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见附件4),于8月26日前报送评委会秘书组。总结材料要注重提炼,突出重点,尽可能用数字或实现的“硬指标”表述。其中,转型发展工作先进单位事迹材料不超过1500字,助推转型发展工作先进单位事迹材料不超过1000字。
   2.材料初审、正式评选、公示表彰等环节与转型发展工作先进个人及助推转型发展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时间保持同步,评选程序基本一致。
   3.转型发展先进单位的评选,由评委会主持召开各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述职报告会后,由评委会中9名评委(兼任院系负责人的评委实行回避)进行评选。
   4.根据“秋收行动计划”参与者工作繁忙的的实际,助推转型发展先进单位的评选,由秘书组进行材料初审后,提交评委会直接评选,不举行参评单位的述职报告会。
  七、相关要求
  (一)全校各院(系、部、中心)要将本次评选奖励活动作为学校深入推进转型发展工作的强大动力,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总结材料不但要有分析性、评价性的说明文字,更要通过数据说明真实情况,查找转型发展工作不深入、不落实、不到位、做表面文章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方案。
  (二)全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积极动员、严格把关,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地开展推荐工作,推荐真正符合条件、表现优秀且业绩显著的人员予以表彰。
  (三)在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单位或个人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并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责。
  (四)全校各单位要把握时间节点,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向评委会秘书组报送申报材料(联系人:人事处,李付宝,邮箱,155110783@qq.com;教务处,韦丽莉, 邮箱,597745789@qq.com;校办:谭学锋, 邮箱,41510378@qq.com;监察处:张勇,邮箱,642167271@qq.com),申报材料电子版提交以上单位联系人各1份,纸质版1份交人事处李付宝。
 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
  2016年8月23日

上一篇
下一篇
XML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