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新闻网

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度 “英语学习优胜奖”、“英语学习优胜提名奖”评选…

发布日期:2016-08-30    浏览次数:

武生教[2016]34号
各院(系),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我校学风建设,充分调动我校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培养良好的英语学习习惯,提高我校学生英语整体水平,为学生的发展和就业奠定基础,学校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度英语学习优胜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15—2016学年度英语学习优胜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学工处、外国语学院负责人任副组长,财务处、监察处及各院(系)党政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公,教务处、外国语学院等部门有关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评选组织工作。
  二、评选范围
  在校全日制非英语专业学生。
  三、评选条件
  1.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大学二年级上学期通过英语四级考试;钱学森实验班学生大学一年级通过英语四级考试,非英语专业的学生通过英语六级;
  2.获得英语类职业资格证书(如国际商务英语资格证、翻译资格证等);
  3.参加校级、市级及以上英语类竞赛并获奖者;
  4.英语运用能力强,托福成绩80分以上、雅思成绩5分以上;
  5.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违纪处分者;
  6.已获得过相同奖项的原则上不再奖励;
  上述条件中,符合1-4中的任一条并同时符合第5、6条者均可申报“英语学习优胜奖”。
  对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大学二年级下学期通过英语四级考试;授予“英语学习优胜提名奖”。
  四、评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动员,个人递交申请表(附件1),在辅导员的指导下,创新评选办法,由班级评审小组(任课教师、学习委员会为主要成员)负责评选;各班级于9月9日前将评选结果上报所在院(系)。
  2.各院(系)按文件要求组织评审,确定获奖名单,院(系)内公示2天后于9月12日前将公示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3)上报教务处。
  3.经学校审核后于9月12日—9月14日进行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疑议后,9月18日在新生军训阅兵典礼上由学校对获奖者颁发奖金、奖品及荣誉证书。
  五、表彰与奖励
  获“英语学习优胜奖”者颁发奖金、奖品及荣誉证书;获“英语学习优胜提名奖”者颁发奖品及荣誉证书。
教务处
2016年8月25日

上一篇
下一篇
XML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