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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英语学习优胜奖”、“英语学习优胜提名奖”评选工…

发布日期:2015-09-03    浏览次数:

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教〔2015〕31号

各院(系),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我校学风建设,充分调动我校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培养良好的英语学习习惯,提高我校学生英语整体水平,为学生的发展和就业奠定基础,学校决定开展2014—2015学年度英语学习优胜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14—2015学年度英语学习优胜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友清

  副组长:董妍玲 周保国 余仕良

  成  员:方原英  杨一丰  范望喜  张重阳  姚贤民 

        各院(系)党政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公,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有关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评选组织工作。

  二、评选范围

  在校全日制非英语专业学生。

  三、评选条件

  1. 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大学二年级上学期通过英语四级考试;钱学森实验班学生大学一年级通过英语四级考试,非英语专业的学生通过英语六级。

  2. 获得英语类职业资格证书(如国际商务英语资格证、翻译资格证等)。

  3. 参加校级、市级及以上英语类竞赛并获奖者。

  4. 英语运用能力强,托福成绩80分以上、雅思成绩5分以上。

  5. 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违纪处分者。

  6. 已获得过相同奖项的原则上不再奖励。

  上述条件中,符合1-4中的任一条并同时符合第5、6条者均可申报“英语学习优胜奖”。

  对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大学二年级下学期通过英语四级考试,授予“英语学习优胜提名奖”。

  四、评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 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动员,个人递交申请表(附件1),在辅导员的指导下,创新评选办法,由班级评审小组(任课教师、学习委员会为主要成员)负责评选。各班级于9月11日前将评选结果上报所在院(系)。

  2. 各院(系)按文件要求组织评审,确定获奖名单,院(系)内公示2天后于9月17日前将公示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3)上报教务处。

  3. 经学校审核后于9月18日—9月20日进行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疑议后,9月22日在新生军训阅兵典礼上由学校对获奖者颁发奖金、奖品及荣誉证书。

  五、表彰与奖励

  获“英语学习优胜奖”者颁发奖金、奖品及荣誉证书;获“英语学习优胜提名奖”者颁发奖品及荣誉证书。

 

附件1. 2014—2015学年度“英语学习优胜奖”、“英语学习优胜提名奖”申请表   

   2. 2014—2015学年度“英语学习优胜奖”评选汇总表   

   3. 2014—2015学年度“英语学习优胜提名奖”评选汇总表

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

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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