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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桂花文化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22    浏览次数:

各院(系)、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加强中华传统文化教育,激发师生爱家、爱校、爱国热情,党委宣传部、校团委决定,开展第五届桂花文化节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我校全体教职员工及所有在籍学生。

  二、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沁脾桂香”桂花文化知识竞赛(责任单位:校团委、园林系)

  1、各院(系)在10月10日前自行组织开展桂花文化知识竞赛初赛(由园林系提供参考资料),择优组建院(系)代表队(不超过10人)进入决赛。

  2、决赛由校团委主办,园林系分团委承办,于10月中旬举行。

  (二)“又到桂子飘香时”主题征文、书画、摄影比赛(责任单位:校团委、党委宣传部、文化素质教育中心)

  征文要求主题鲜明,层次清楚,语言流畅,内容充实,中心突出,体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文章体裁不限,题目自拟,字数以不超过1500字为宜;书画、摄影作品须反映学校金秋时节的美好风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艺术美感。作品的表现手法和体裁不限。所有参赛作品必须由作者原创,不得抄袭剽窃。凡网上下载或转抄他人作品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并予严肃批评教育;未经发现或已上网公布导致侵权或其他任何纠纷的,由参赛者个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各院(系)应发动师生积极开展文学、书法、绘画和摄影创作,至少推荐10件作品参加评选,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到校团委(行政楼102室,电子邮箱:wsytw@126.com),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作品应详细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部门或系、专业、班级及联系方式。

  (三)“赏桂品艺”展示活动(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校团委)

  1、桂花文化节征文、书画、摄影等优秀作品,由党委宣传部适时在校园网、晨光之声广播台、校报、文化长廊、图书馆、桂园等处进行展示。

  2、由校团委楚韵华服社组织开展“桂花树下习礼仪”活动,在桂花树下举行“汉服秀”,汉家礼仪展示等活动,传播中华传统文明礼仪。

  三、奖项设置及考核

  (一)桂花文化知识竞赛将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征文、书画、摄影比赛分别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15名。评审结果将在校园网上予以公布。学校将为获奖师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同时,本届桂花文化节设置优秀组织奖一等奖1个,奖励500元;二等奖2个,各奖励300元;三等奖3个,各奖励200元。

  (二)各院(系)应围绕桂花文化节主题,认真组织参与相关活动,同时应精心策划,积极开展具有本单位特色的桂花文化活动。有关活动开展情况请于10月12日前以图片、视频、书面报告等形式报至党委宣传部,将纳入对各院(系)文明创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党委宣传部   校团委 

                           201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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