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招毕〔2013〕6号
各系(院)、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挖掘和宣传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根据《关于评选首届“长江学子”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鄂社字[2013] 61号)精神,学校决定,推荐我校优秀大学毕业生参评湖北省首届“长江学子”优秀大学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我校2014届普通毕业生。
二、参选要求
1、热爱祖国,思想积极上进,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品学兼优。
2、刻苦学习、勤奋钻研、勇于创新,在学业领域取得优异成果;或学以致用、开拓进取、大胆创业,取得明显成效。
三、推荐办法
1、各系(院)根据评选要求,积极宣传、挖掘、动员和推荐符合要求的2014届毕业生,每系(院)可推荐1-2人;
2、招生就业处、学生处、教务处、创业学院、宣传部、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委会,对候选人事迹材料进行初审,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1-3人,经学校同意后,参评湖北省首届“长江学子”优秀大学毕业生。
四、推荐要求
1、各系(院)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公平、公开原则,对照标准,择优推荐。
2、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5日。
3、候选人须填写《首届“长江学子”评选推荐表》,并附个人事迹及相关证明材料,事迹材料要求字数2000字以内,材料真实客观,严禁弄虚作假。
联系人:卢旻;咨询电话:027-89648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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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9日
附件:首届“长江学子”评选推荐表